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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此类用药配伍禁忌,是由于药物的物理性质而引起的,在配伍时,虽然药物的分子并未发生什么变化而变成其他物质,然而却改变了药物原先的溶解度、外观形状等,给药物的使用制造了困难。物理性药物配伍禁忌,常见的外观变化有分离、沉淀、潮解、液化。 1、潮解 这是含结晶水的药物,在相互配伍后,因其条件的改变使其中的结晶水被析出,而使固体药物变成半固体或泥糊状态。例如,醋酸铅与碳酸钠混合研磨,就会发生此种变化。 2、分离 经常可见到水溶剂与油溶剂两种液体药物配合时出现这种状况,这是因为两种溶剂的比重有所不同,而出现在配合时分为两层的现象。因而,在临床配伍用药时,应严加注意药物的溶解特点,避免水溶剂与油溶剂的错误配伍。 3、液化 两种固体药物进行混合时,因为熔点的降低,而使固体药物变成液体状态的现象称为液化。例如将水合氯醛(熔点57℃)与樟脑(熔点171~176℃)等份共研时,因其形成了溶点低的溶合物(溶点为-60℃),就产生了此种现象。 4、沉淀 一般可常见于溶剂的改变与溶质数量的增多,例如水和樟脑酒精溶液进行混合,因为溶剂的改变,而使樟脑析出而发生沉淀的现象;再加许多物质在饱和状态的情况下,如果溶质数量再增加,就可发生沉淀现象。这种情况既影响了药的剂量,又影响了药物的应用。